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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发懋厅长在全省建设系统民主评议行风电视电话会议上的动员讲话
作者来源: 武汉建设 日期: 2004-07-11 浏览次数:

(2004年6月8日) 

同志们:

      省委、省政府决定在全省范围内,自下而上地对省建设厅等12个部门的行业作风情况进行民主评议。6月4日,省纠风领导小组专门召开了全省民主

评议行风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这项工作进行了部署。今天,我们召开全省建设系统电视电话会议,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2004年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有关文件和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动员和部署全省建设系统行风评议工作。下面,我代表厅党组讲几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满腔热情地投入行风评议工作

      行风评议是动员广大群众参政议政、实行民主监督的有效形式,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重要措施。省委、省政府将建设系统纳入民主评议行风的对象,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建设工作的高度重视,也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对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全省建设系统各单位、各部门和全体干部、职工,一定要把思想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上来,统一到纠风建设和行风评议的要求上来,充分认识搞好行风评议工作的重要性。

      (一)开展行风评议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体现。

      开展行风评议的目的是依靠人民群众,对各级政府部门和行业的风气进行公开评议和监督,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推动政府部门转变思想和工作作风,依法行政,执政为民。建设系统担负着城镇规划、建设和管理的重要职能,窗口行业多,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是否坚持一切从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出发,是否具备密切联系群众、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工作作风,是否具有一支政治觉悟高、业务素质强的干部队伍,人民群众是最客观、最公正、最权威的评议者。开展行风评议,请社会各界帮助我们查找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有利于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体察民情,了解民意,增强执政为民的意识,更好地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有利于我们更加深入地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更好地把握科学的发展观,认真履行职责,在大力推进城镇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开展行风评议是加强民主政治建设,推进建设事业改革与发展的需要。

      去年,省委、省政府召开了全省城镇工作会议并出台了省政府30号文件,对建设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也为建设事业改革与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我们要抓住这一有利时机,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新的适应建设事业发展的管理机制,稳步推进建设事业的改革与发展。开展行风评议,将民主监督渗透到我们工作的各个领域,是健全和完善群众监督机制,推动民主政治建设的一种行之有效的好方法。我们要通过行风评议,进一步推进行业改革,认真转变政府职能,建立起运转协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新体制,以推进建设事业的健康发展。

      (三)开展行风评议是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高全行业素质的客观要求。

      开展行风评议,发动社会各界对全省建设系统履行职责、工作作风和自身建设情况进行评议和监督,是对我省建设系统各项工作的一次全面检验。经过多年来的努力,全省建设系统认真贯彻建设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努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积极开展学查改活动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取得了显著的成效,行业风气有了明显好转,但我们的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与人民群众的要求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我们要通过行评查找存在的差距与不足,进一步加强思想作风建设,提高全行业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更好地适应建设事业的发展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要求。

      二、精心组织,突出重点,深入扎实地推进行风评议工作

      这次民主评议行风的内容、方法、步骤和要求,省委、省政府两办通知已作了明确的要求,各地党委、政府及纠风部门还将根据省委、省政府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当地实际作出具体安排。各地建设部门务必认真、严格遵照执行。省厅已研究制定了《全省建设系统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建设系统行风评议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实施步骤,各地要一并贯彻落实。为抓好行评工作,要注重以下几个工作环节。

      (一)制定方案,统筹安排。

      制定一个好的评议方案,是抓好行风评议工作的基础和前提。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时间长、环节多、任务重,再加上建设系统部门行业多,各地情况又不一样,仅靠省厅的方案是不够的。各地一定要根据当地实际和部门特点,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确定评议内容和标准,突出重点,有针对性地制定相应措施。

      (二)搞好宣传发动。

      搞好宣传发动是抓好行风评议的一项重要工作,既要诚恳邀请社会各界评议,又要发动系统内广大干部、职工积极投身评议活动。

      一是要做好系统内广大干部、职工的动员工作。要让每一个干部、职工都清楚地认识到自身行为对建设行风的影响,调动和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参与行风评议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同时,要使广大干部、职工熟悉行风评议内容、步骤和方法,明确目标,增强对行风评议重要性的认识。省厅在省委、省政府关于行风评议的通知发出后,5月18至19日,就在荆门市召开了市、州建委主任座谈会,进行了行风评议工作动员,作出了部署,各市州建委进行了初步传达贯彻。希望各地在这次电视电话会议后,迅速动员,层层发动,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省委办公厅25号文件精神和6月4日省纠风领导小组召开的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把干部、职工的思想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上来,统一到省厅的工作部署上来。

      二是要按照要求公开承诺,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各被评部门要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做出行风建设公开承诺。省厅将于10日在《湖北日报》头版公开发表《致全省人民的公开信》,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广泛征集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通过媒体公开承诺行风建设将重点解决的问题、采取的措施、要达到的目标等。使群众看得见,感受得到。各地在公开承诺中要实事求是,言而有信,要以诚恳认真的态度向人民群众作出承诺,言必信,行必果。

      三是加强宣传报道,营造评议氛围。要在新闻媒体上开辟“行风热线”、“行评专栏”等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建设部门的职能、法律法规、办事程序,表达我们诚恳接受监督、听取意见的诚意,真实反映我们的行风状况,及时报告评议工作的进展情况,大力宣传和剖析行风评议中的正反典型。省厅机关的对外宣传工作由省厅行评办统一组织协调,统一对外发布。各市、州、县建委建设局要重视和加强力量,组织好行风评议的宣传工作,为开展行风评议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三)突出工作重点,深入查找问题。

      行风评议工作的目的,就是查找问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要重点抓住当前已经存在或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扎扎实实搞好评议工作。要结合实际自查自纠,认真查摆和梳理,找准行风特别是机关作风存在问题。要做到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评议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群众反映强烈,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从全省建设系统来看,要着重查找思想观念、建设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作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问题。要根据不同行业的特点,突出评议重点。其中,规划管理部门要解决审批不严以及提高办事效率问题,加强规划实施监督;建筑业要着重解决规避招标、虚假招标、不执行强制性标准以及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层层转包分包、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问题;房地产业要着重解决在商品房销售中的虚假广告、面积短斤少两,交易中多收费、乱收费、办证难,以及违法强行拆迁等问题;市政公用事业要着力解决“吃、拿、卡、要”、以权谋私,以及乱收费等问题;城管部门要着力解决执法不严和乱罚款、作风简单粗暴等不文明执法的问题。

      (四)积极配合行评代表的工作。

      为了加大群众评议和监督力度,省纠风领导小组已从省人大、政协、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新闻单位中选聘一批行评代表,对建设系统的行风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行评代表享有评议权、监督权和表决权,是民主评议行风的“主角”。同时,省建设厅也决定聘请一批行评监督员帮助工作。行评代表和行评监督员主要通过参加有关会议、邀请座谈、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明察暗访等方式,收集社会各界对建设部门的意见,帮助查找存在的问题。我们要热情欢迎行评代表、行评监督员帮助我们工作,做好被调查走访的准备,虚心接受行评代表、行评监督员的评议和监督,积极支持、配合行评代表和行评监督员的工作。做到主动接受监督,客观介绍情况,如实提供资料,耐心作好解释,真心接受批评。对行评代表、行评监督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虚心听取,迅速整改,及时回复。

      (五)强化措施,抓好整改。

      评议是形式,是手段,目的是纠正和整改存在的不正之风。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在找准问题的基础上,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对建设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抓好整改工作。对群众反映和行评代表调查出的问题,要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提出明确的整改目标和要求,采取切实可行的整改办法和措施,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要实行整改工作目标责任制,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做到有计划、有步骤地抓好整改落实;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要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对策,通过完善规章制度,规范自身依法行政行为;要建立防止反弹的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收到实效

      民主评议行风是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的。各市、州、县建委(建设局)要主动与所在地纠风办加强联系,按照省里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抓好自身的民主评议工作,同时,组织指导所属部门搞好行评工作。

      (一)加强领导,建立领导机制和工作专班。

      为加强对全省建设系统行风评议工作的统一组织和领导,省建设厅已成立了行风评议领导小组,由我任组长,其他厅领导任副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行风评议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和协调全省建设系统行风评议工作。在评议的各个阶段,厅党组都要听取汇报,进行专题研究,及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各市、州、县(市)建设主管部门也要成立专门机构,建立相应专班,切实加强领导。要把行风评议作为今年的头等大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涉及到行风评议的各项工作,“一把手”要亲自过问、亲自抓。工作专班要做到职责明确,任务明确,工作重点明确。考虑到各地建设系统行业多、部门多的特点,已经按省政府30号文件要求理顺了机构成立了建委的,要在建委的统一领导和协调下开展行风评议工作。尚未成立建委的,要抓紧向当地政府汇报,尽快理顺机构或请政府分管领导出面统一组织、协调这次行风评议工作。

      (二)明确责任,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年初省厅已将行风评议工作纳入了全省建设系统目标责任制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内容。这次会议之后,全省建设系统要逐级建立目标责任制,将行风评议工作与各项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各单位(部门)的“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部门)的行风评议工作负总责,各级领导干部要对自己职责范围的工作负直接责任。要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从上至下形成行风评议工作责任机制,上下联动,切实抓出实效来。同时,要严格责任追究,按照省纠风办要求,今年行风评议,仍然采取“上下联动、条块结合、面向社会、群众参与、评议系统、覆盖行业”的方式进行。各地的行风评议结果列为上级行风评议的组成部分,一个地区评议不过关,不仅本单位要重新评议,而且影响上级部门乃至全省建设系统的评议结果。因此,我们强调,这次行风评议的结果要作为考核建设部门工作实绩的一项重要内容,哪一个单位,哪一个部门出了问题,要追究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年底要取消评先资格并在全省系统内通报。各市、州、县建设系统都要建立相应的责任机制,与目标责任制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挂钩。

      (三)正确处理好几个方面的关系。

      开展行风评议是省委、省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对建设系统的一次考验,一定要抓紧抓好,行风评议的目的是为各项工作更好地开展提供思想、作风和组织保证,与我们当前的各项工作是完全一致的,一定要正确处理好行风评议与各项工作的关系,通过行评促进各项工作开展。一是要处理好行风评议与精神文明创建的关系。行风评议与精神文明建设是紧密联系的,两者相互促进,相互推动,要结合行风评议要求,不断丰富精神文明创建内容,进一步深化文明创建工作。同时,也要借鉴文明创建工作的经验,指导和推动行风评议工作。二是处理好行风评议与“学查改”活动的关系。行风评议与“学查改”活动在内容和目标上都是一致的,应该结合起来。要把省委关于深化“学查改”活动的要求自觉贯彻落实到行风评议工作中,丰富行风评议内容,扩大行风评议工作成效,更加有效地推进机关作风建设。三是处理好行风评议与建设事业改革与发展的关系,要统筹安排,周密部署,做到“两手抓,两不误”。既不能借口工作忙,事情多,人手紧,放松行风评议工作,也不能因为行风评议影响各项建设工作。要通过行风评议,更好地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出色完成好党委、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同时,用出色的工作成绩检验和体现行风评议成果。

      (四)加强信息传递,及时总结经验。

      各地要建立工作报告和信息报送制度,及时总结汇报各阶段的行风评议情况,推广好的经验作法。各市、州、县(市)建委(局)每周要向厅行评办上报行评进度和各类信息、简报,省厅行评办将以《简报》形式通报各地开展行评工作的进度和经验。

      同志们,行风评议是落实群众参政议政,实行民主监督,加强民主政治建设的一种好形式,是一项“民心工程”。我们一定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切实加强领导,精心部署,精心组织,把行风评议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通过行风评议,振奋精神,完善制度,改进工作,促进全省建设系统的行风建设上台阶、上水平,推动我省建设事业更快更好地发展,为全省的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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