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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委关于开展2004年度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的实施方案
作者来源: 武汉建设 日期: 2004-07-11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建设系统的行风建设,树立良好的行业风气,认真贯彻落实省建设厅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纠风办关于2004年全市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武办发[2004]16号)的精神,市建委决定在全市建设系统广泛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工作

,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纪委三次全会、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和全市反腐倡廉工作会议精神,以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和深入开展依法行政为重点,以 “树行业新风,让人民满意”为目的,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边整边改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务求在年内使全市建设系统的行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二、对象和内容

    (一)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的对象。这次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的主要对象是市建委机关、各区建设局和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市建筑市场管理站、市城建安全生产管理站、市商品混凝土管理站、市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站、市建设工程设计审查办公室、市城建档案馆。

      (二)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的主要内容。

      1、转变职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情况。破除妨碍发展的思想观念,转变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管理方式和方法;清理和废止制约改革与发展的文件、规定,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

      2、转变作风,权为民用、情为民系、利为民谋的情况。克服官僚主义,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重点解决“三难”(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三乱”(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以权以业谋私以及执法不公、吃拿卡要、刁难群众,特别是言而无信、与民争利、侵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的问题。积极为企业、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有明显提高。

      3、履行职责,依法行政的情况。认真履行职责,严格依法行政,提高执法水平,完善工作机制,建立符合职能特点的工作规范;深化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得到有效治理。

      4、严格管理,加强自身建设情况。加强职业道德、职业纪律和职业责任教育,提高全员整体素质;建立政风行风考核、激励和惩戒等管理制度。严格工作纪律,强化内部管理;认真解决企业和群众举报投诉的问题,年度内不发生重大违纪案件和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问题。

      5、求真务实,确保工作任务落实情况。把政风行风建设摆上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坚持纠、评、建相结合,以评促纠、以评促建,加强自查整改;坚持以民主评议行风工作为动力,紧密结合自身工作,促进本单位、本部门总体工作水平的提高。

      三、工作目标

      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工作要达到五个目标:一是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能够得到及时解决;二是对行业不正之风敢于揭露,严肃查处;三是行业作风、服务态度有明显好转,办事效率有明显提高;四是行业管理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力查处和制止;五是干部职工的精神面貌有改变,工作热情和敬业精神有明显增强。要做到“五有”:有明确具体的行业服务规范;有自上而下的严格管理体系;有公开透明的办事制度;有严格规范的执法规则和程序;有赏罚分明的考核制度。

      四、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认真准备(6月11日至6月30日)。全市建设系统各单位要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有关文件,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并依据各自特点,按照民主评议行风的要求制定本单位的工作计划和具体实施意见。各区建设局要通过新闻媒体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民主评议行风举报电话,委直属各单位要将本单位受理民主评议行风举报电话和责任部门、责任人名单于6月23日前上报委行风评议办公室。

      第二阶段:明察暗访、自查自纠(7月1日至8月底)。市纠风办聘请的行评代表围绕评议内容,通过听取汇报、阅看资料、召开座谈会、明察暗访、个别访谈、走访了解、问卷调查、专题剖析、现场录像等方法,调查了解全市建设系统行业风气。建设系统各单位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法,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特别是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市纠风办聘请的9位行评代表的意见,变被动评议为开门主动征求意见。同时,发动本单位干部职工查摆问题,揭短亮丑,不掩盖问题,不回避矛盾。对征求的意见和查找的问题要认真梳理,自我剖析,深挖根源,写出自查自纠总结于7月23日前报委行风评议办公室。委行风评议办公室在此基础上形成市建委行风建设自查自纠工作报告,上报市纠风办,同时抄报各位行评代表。

      第三阶段:开展评议、边评边改(9月1日至9月30日)。市建委争取市纠风办和9位行评代表的支持,自行组织对全市建设系统各单位进行评议。各单位要针对行评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采取措施,迅速加以改正。同时,委行风评议办公室要认真准备接受市纠风办组织的现场集中评议。

      第四阶段:制定措施、落实整改(10月8日至10月30日)。委行风评议办公室针对行评代表提出的意见和自查中存在的问题,形成书面报告,提交委主任办公会逐条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建立健全有关制度,明确整改目标、责任单位、责任人和达标时间,及时向市纠风办和行评代表反馈。各单位要落实行风建设责任制,责任到人,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真正抓出成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部署。市建委成立由李永平、涂和平同志任组长,田金秋、唐昌海、陈贤胜、方大德、胡亚波、惠书枝、宋功涛、梁鸣等同志为成员的行风评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方大德同志任主任,陈邂馨、唐迅、荣巩、张晓秋、彭浩等同志为办公室成员。办公室设在委纪检组、监察室,负责日常工作。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出周密的活动计划,做到领导有力,措施到位,确保活动有计划地进行。各单位的活动方案于 6月23日前报委行风评议办公室。

   (二)明确责任,认真组织。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工作班子,明确职责,落实专人,充分发挥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在行风建设方面的骨干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采取各种方式,把这项活动不断引向深入。要把这一活动的开展,同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活动结合起来,同改善经济发展软环境工作结合起来,同文明创建工作和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结合起来,努力推动行风建设深入进行。

      (三)严格监督,抓出成效。要切实加强对活动的督促检查,注重总结经验,发现典型,用典型经验指导和推动工作,确保这次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取得真正明显的效果。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好这一活动,并于10月20日前将有关情况上报委行风评议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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