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贵州省开始在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实行代理建设制度,取代了以往“投、建、管、用”四位一体的管理模式。
以往,贵州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普遍实行由最终使用管理单位自建的管理方式,大多数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由非专业机构和非专业人员、甚至由临时机构抽调人员进行管
理,投资与建设、建设与管理混为一体,相互之间又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容易导致决策失误或监督失效,不但不利于保证工程质量和工期,而且还极有可能造成投资额度失控和滋生腐败。
实行代建制后,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的投资者、建设者、管理者、使用者之间建立权责分明、制约有效的机制,提高建设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同时,由于依靠专业人士,实行社会化管理,将有效地提高建设水平,降低管理成本,提高政府投资项目实施情况的透明度,方便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