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规建发[2005]23号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贯彻落实县委五次会议精神,深化审批制度改革,
强化行政审批服务工作,根据县委、县政府对行政审批的具体要求,我局研
究决定就进一步加强行政审批窗口建设,全面提高行政效能,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审批窗口职责,进一步理顺关系。
我局行政审批窗口的主要职能包括:
(一)负责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负责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的办理;
(二)负责建设项目总平面图审查,建筑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绿化设计方案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审批及建设工程设计文件重大修改的审核把关;
(三)负责建设用地功能变更办理》负责建设工程招标项目审查,建设项目开工安全生产条件的审查备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及建设工程档案承诺书的签订备案;
(四)负责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建筑业(市政园林)企业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建设工程中介服务机构资质、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认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初审以及建筑业从业人员安全资格的初审工作;
(五)负责全县测绘任务登记和测量标志迁移,负责全县地图编制出版、展示审核工作,负责基础测绘成果的提供和使用许可工作;
(六)负责古树名木移植审批,城市环境卫生设施拆迁许可,城市排水许可,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以及生活垃圾经营性企业设立的审批;
(七)负责城市新建燃气企业审批、燃气设施改动审批;
(八)负责外地建筑业企业、勘察设计企业进平登记备案及重要施工机械登记备案;
(九)配合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的管理,负责办理违法用地案件和违法建设案件处理后的审批手续;
(十)负责市政配套费等各类规费的结算和收取。
(十一)负责局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充分授权,确保项目审批便捷、高效。
在第三轮审批制度改革中,我局经过清理和疏理,把原先的81项审批事项缩减到53项,其中行政许可项目共38项,行政审批事项共15项。经研究,决定把29项行政许可项目和7项行政审批项目集中到窗口办理(具体项目附后),进一步提高集中办理率。实行分管领导常驻审批窗口办公制度。常驻领导在窗口工作期间,负责窗口全部审批工作,参加县审批中心的考勤考核,原则上不分管我局其他工作。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分管领导常驻审批窗口工作实行轮流制,每位期限暂定一年。启用“平阳县规划建设局审批专用章”,在本县范围内使用,与我局公章具有同等效力。确保所有进入窗口的审批事项窗口受理、窗口办结,坚决杜绝“两头受理”的现象。
三、创新审批方式,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职能。
推行“阳光”审批。凡涉及到行政审批的项目一律要求在局网站公开公示,进一步方便群众了解,接受社会监督,公开内容包括审批依据、程序、内容、条件、时限、费用和结果等等。开通绿色通道,做到无障碍审批。为了在第一时间做好一流服务,在审批上,要采取“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努力实现对重点对象和项目审批的从快、从优服务制。涉及我县招商引资的项目,要采取“一对一”全程跟踪服务,确定专人为企业办理涉及我局的审批事项,为企业提供无偿优质服务。推行“一审一核制”。在审批窗口设立若干个由两人组成的审批小组,一人担当审查员,另一人担任核实员,受理和办结所有进入审批窗口的审批事项,即每个审批小组都是一个审批独立体,每位审查员和核实员都必须熟练操作所有进入审批窗口的审批事项,从受理到办结在一个审批窗口中完成。
四、重新整合窗口工作人员,确保审批窗口规范运作。
对审批窗口的人员进行重新整合,选调业务骨干人员进入审批窗口,作为审批窗口工作人员,脱离原职能科室,即不再承担原科室的工作,统一归属窗口管理。局机关各职能科室要配合窗口审批工作,要为窗口服务,承办的工作期限要以窗口的承诺期限为准,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否则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根据上级要求,我局窗口人员人事、工资关系保持不变,同时,给予窗口人员每人每月100元岗位补助。窗口人员日常管理委托县审管办负责管理,月度、年度考核由审管办组织实施,其年度目标考核等次也在县行政审批中心评定。县行政审批中心成立党总支,局审批窗口设立党支部,隶属“中心”党总支,我局窗口工作人员的党组织关系都要转入“中心”,由“中心”党总支统一管理。
(“平阳县规划建设局行政审批窗口办理事项”见文件汇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