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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构建和谐社会 推动城乡建设持续健康发展
作者来源日期: 2007-01-19 浏览次数:


--张发懋厅长在全省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07年1月18日)

同志们:

    全省建设工作会议今天召开了。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总结过去一年的工作,分析研究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安排部署

今年的各项工作。省政府对这次会议非常重视,李春明副省长亲自出席今天上午的大会,并将作重要讲话。根据会议安排,我先讲几点意见,供大家研究讨论。

  一、2006年全省建设工作主要情况

  去年是"十一五"规划的第一年。一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建设工作坚持科学发展观,围绕构建和谐社会,把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为工作的首要任务;把推进建设事业各项改革,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作为工作的根本要求;把维护群众利益,进一步改善居住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取得了显著成效,实现了建设事业"十一五"规划的良好开局。

  (一)"百镇千村"示范工程建设扎实推进,镇容村貌发生明显变化

  去年,我们全面启动了"百镇千村"示范工程建设,通过广泛宣传发动,层层组织培训,加强技术指导,加大扶持力度,"百镇千村"示范工程建设进展顺利,有力地带动和推进了全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村镇规划编制工作普遍启动。全省100个重点镇的总体规划已按期编制完成,并经备案核准,其中96个镇已完成中心区控制性详规的编制;1000个示范村已有950个村完成了规划编制,其中去年启动整治的500个示范村已全部完成规划编制任务。潜江市充分发挥示范村的带动作用,计划近三年完成全市300个村庄的建设规划,去年第一批启动编制的100个村庄规划已如期完成。

  重点镇建设投入加大。据统计,去年全省100个重点镇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投资7.9亿元,主要用于镇区道路、供水、排污、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如武汉市确定重点镇建设项目48个,完成投资4.97亿元。新修道路12.14公里,改造道路面积19.63万平方米,新修人行道19.98万平方米;排水管道44.45公里,新增路灯730盏,新增绿地2.1万平方米。孝感市投资1.5亿元,用于重点镇的道路、排水、绿化等基础设施建设。随着各地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的加快,城镇的公共服务功能得到增强,镇容镇貌发生了明显变化。

  村庄整治有序开展。据统计,去年开展第一批整治的500个示范村基本完成年度整治任务,共完成投资4.15亿元,村庄环境大为改观。如宜昌市首批启动整治的50个示范村,已完成投资6310万元,该市雷家畈村的整治经验被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等新闻媒体报道。罗田县从农民群众最关心、要求最迫切的事情做起,着力治理猪圈、牛栏、厕所、沼气、房屋乱搭滥建等问题,把发展家庭经济与环境美化相结合,已建成生态文明村落120多个。鄂州市坚持以改路、改水、改灶、改厕为主要内容的村庄整治,兴修村组道路57公里,安装路灯483盏,修通给、排水管道22.5公里,新建垃圾处理场32个,建沼气池250个,村庄面貌焕然一新。

  (二)规划效能建设与监察全面启动,规划综合调控力度不断增强

  城市规划效能建设与监察是城市规划有效实施的重要保证。去年,我们按照建设部和监察部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城市规划效能建设与监察工作。在规划编制上突出了城市圈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抓了《武汉城市圈城镇布局规划》、《襄樊都市区规划》的编制和襄樊、荆州、咸宁、黄冈、应城、安陆、大冶等城市总体规划的修编。按照新颁布的《城市规划编制办法》要求,强化了城市总体规划修编认定及前期研究工作,协助建设部完成了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审查。目前,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已由省政府上报国务院待批,《宜昌都市区规划》、宜昌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大冶市城市总体规划已由省政府批准实施。在规划管理上突出抓了效能建设年活动,从完善决策机制、规范行政行为、推行政务公开入手,全力推进城市效能建设与监察工作的开展。通过努力,全省设市城市已基本实现"阳光规划",不少城市的规划主管部门成为地方政务公开的示范单位和文明单位,在宏观调控中发挥了城市规划应有的作用。开展了全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研究工作,继续加大力度推进"四线"规划管制制度,并按照集约用地和可持续发展方针,对宜昌、鄂州、咸宁等十五个市县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调整方案是否符合城市总体规划进行了核查;协助宜昌、黄石、鄂州、襄樊市政府理顺了开发区规划管理体制。加快城市规划信息化建设和规划设计技术普及,规划编制质量有较大提高。去年,在全国优秀城市规划设计评选中,我省获优秀城市规划二等奖4项、三等奖3项。

  (三)住房供应结构调整加快,房地产业持续稳定发展

  去年,我们根据中央和省政府关于加强房地产宏观调控的要求,着力调整我省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取得阶段性成效,保持了全省房地产业稳定健康发展。全年预计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485.64亿元,同比增长8.5%,商品房竣工面积1656.7万平方米,销售面积1500.5万平方米,同比分别增长2%。截止年底,全省普通商品住宅新开工1388.12万平方米,占商品住宅新开工总面积的81.54%;商品房平均销售价格2666.5元/平方米,同比增长9%,比上半年下降了2.47%。

  着力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各地在开展住房状况调查的基础上,结合当地实际,陆续编制并公布了住房建设规划,对今明两年和"十一五"期间当地的住房建设总量、建设布局、结构比例、建设时序等作出了安排,坚持住房供应结构 "两个70%"的原则,认真调整和落实新建住房结构比例。自6月以来,全省新开工商品住房建设面积109.48万平方米,其中,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占71.6%。

  住房保障制度逐步建立和健全。去年全省经济适用住房新开工215.2万平方米,竣工96.66万平方米,解决了1.5万余户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公积金归集力度加大, 全年新增归集住房公积金96亿元,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395亿元;新增个贷35亿元,累计发放个贷156亿元,帮助21万户中低收入家庭解决了住房困难。廉租住房制度基本建立,全年累计落实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资金1.5亿多元,其中省财政专项资金1380万元,公积金增值收益12970万元,其它资金797万元,解决了23900户低收入家庭的困难,占全省应保户的28.05%,其中,实物配租2150户,租赁补贴8441户,租金核减13309户。

  房地产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加强了项目建设全过程的监管,开展了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查处了交易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了物业管理。住宅性能认定和康居示范工程试点工作取得新进展,武汉市水木清华住宅小区已通过国家2A级性能认定终审,中驰·江南春城一期等4个项目顺利通过国家2A级性能认定初审,金都-汉宫住宅小区通过了国家3A级初审,另有9个小区项目正在进行住宅性能认定工作,襄樊市普鑫·左岸春天正在积极申报康居示范工程,已得到建设部的立项批复。武汉绿景苑、金地格林小城、现代森林花园三个小区获2006年詹天佑土木工程大奖优秀住宅小区金奖;武汉绿景苑、南国明珠、水木清华三个小区获得2006年全国双节双优杯住宅方案金奖。

  拆迁规模得到有效控制,拆迁管理更加规范。去年批准拆迁计划600万平方米(含上年结转50万平方米),预计全年实际拆迁350万平方米,约占计划的60%。同时,认真处理拆迁上访,去年到省上访量比上年下降了75%。

  (四)建筑节能取得突破性进展,科技创新能力大为增强

  建筑节能全面启动,"禁实""禁现"工作成效明显,新型墙材初具规模。据统计,去年全省市、州城区新建建筑2874项,建筑面积3376.44万平方米,通过建筑节能设计审查项目2516个,建筑面积3240.04万平方米,设计阶段节能标准执行率96%;新建建筑竣工验收阶段节能标准执行率75.1%;"禁实"达标率96.35%,基本接近省辖市、直管市城区新建建筑节能、"禁实"分别达到100%的预期目标。全年新增预拌混凝土生产能力460万方,生产能力达到3620万方,实际供应820万方,分别比上年增长29%和37%。全年完成散装水泥供应量1800万吨,比上年增长31%。

  新材料、新技术的运用和推广,使建设科技含量不断提高。全省已累计建立建筑节能示范工程66个,建筑面积690.41万平方米。武汉市泰跃·金河小区成功申报了国家级建筑低能耗、超低能耗节能示范工程,为全国仅有三个之一;襄樊市左岸春天小区采用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小区智能化系统、变频调压供水系统等技术,被列为省级建筑节能示范工程。浠水县南城水厂研发的定向钻探技术、河床反向渗滤净化取水工艺技术被列为省级科技示范工程,并获得专利。去年我省建设系统有9个单位和10名个人被建设部评为全国建设科技进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五)市政公用设施逐步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去年,全省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投资180亿元,比上年增长13.6%。新增公交车辆801台;新修城市道路682公里,排水管道635公里,燃气管道1119公里;新建园林绿地813公顷,植树383万株,生活垃圾集中处理率达到63%,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50.1%。
在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中,各地坚持为民办实事,加快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道路、燃气、绿化、环卫等项目建设,努力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升服务功能。黄石市投资5.9亿元,实施城区道路建设、旧城区改造和污水治理工程,使市民最关心的"行路难、排水难、乘车难、如厕难"得到有效缓解。咸宁市投资5亿元,狠抓了城区道路、供排水、城市燃气和公交客运的配套完善。襄樊市投资2.8亿元完成了路网建设、排水改造、市政设施维护、路灯亮化、生态环境、泥巴路改造、古城文化保护等9大类107个工程项目。十堰市投资3亿元,用于城区道路、绿化、公厕、农贸市场、燃气和文化设施的建设及配套。随州市、仙桃市着力抓好城区主干道和背街小巷道路的维修改造,基本消灭了"泥巴路"。

  去年,我们还重点抓了以污水和垃圾处理为重点的环境卫生设施建设。截止年底,全省共建成生活污水处理厂33座,设计处理能力达251.35万吨/日,平均实际运行负荷率约为56%,与"十五"初期相比,污水处理厂增加1.5倍,二级生化处理能力增加7.5倍,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率提高13个百分点。正在建设的污水处理厂有23座,全部建成投产后,将增加污水处理能力约136.38万吨/日。

  城市管理和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去年,召开了全省城市管理工作会议,各地加大环境卫生、门前三包、文明执法、数字化管理工作力度,进一步转变观念和管理方式,既依法管理,又有情操作,堵疏结合,执法形象大为改善。荆门市坚持以人为本,堵疏结合,既加强城市管理,又有效解决了下岗工人、近郊进城农民等弱势群体做小买卖、擦鞋服务等所需场地等问题。天门市对城区早点夜市、洗车业、维修业、废旧回收业、殡葬用品业等实施专项整治,将零星早点夜市归并集中,规范管理,消除中心城区的占道经营和出店经营现象。荆州市让城管人员下沉到路段和社区,划分责任片区,加强一线巡查,杜绝粗暴执法、随意执法等不文明执法行为。黄冈市进一步完善以"门前四包"为主要手段的城市长效管理机制,城市管理和执法水平有了新的提高。

  园林绿化和风景名胜区管理进一步加强。去年,各地按照全省风景名胜区管理工作会议的要求,加强了风景名胜区综合整治和城市园林绿化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果。目前,全省已有国家级风景名胜区7个、省级风景名胜区24个,利川腾龙洞风景名胜区申报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工作已完成专家评审,并由省政府上报国务院。秭归县城获得了首届"国家园林示范县城"称号,武汉市、宜昌市获得了"国家园林城市"称号,黄石市磁湖水环境治理、仙桃市仙下河水环境治理工程、宜都市生态保护与城市绿化建设项目获得"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

  (六)建筑业改革不断深化,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进一步加强

  建筑业企业改革与发展取得明显成效。去年,我省又有40 余家企业顺利完成了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尤其是省属国有大型建筑业企业改革迈出了实质性步伐。省建总所属12家企业被浙江宝业集团整体收购,省工建总改革改制工作也正在紧张进行之中。截止目前,全省653家国有建筑业企业已完成改制的有450家,占总数的69%。全省共有120家勘察设计单位完成了脱钩改制,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非国有企业占单位总数的43%。通过改革调整,使一批建筑业企业做大做强。去年,评选出武汉新八建筑集团有限公司等20家企业为2005年度湖北省建筑企业综合实力20强企业,武汉华达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为2005年度湖北省建筑装饰企业10强企业,中南建筑设计院等10家企业为2005年度湖北省勘察设计企业10强企业,受到省政府的通报表彰。同时,我们还组织开展了全省建筑业职业技能竞赛活动,有5人在国家竞赛中获得"全国建设行业技术能手"称号,获奖人数全国排名第五,在全行业起到了较好的激励和带动作用。预计全年全省建筑业完成总产值1500亿元,比上年增长11.2%,实现增加值400亿元,比上年增长7.8%,提前一年实现省政府确定的目标。工程勘察设计收入155.79亿元,比上年增长29.8%,建筑业支柱产业的地位进一步形成。

  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强。认真组织建设工程质量巡查,深化质量监督,开展了2006年度省优质工程和结构优质工程评选活动。全省共评定省优秀建筑工程勘察设计54项,省优质工程143项,省优质装饰工程35项。强化了安全生产管理手段,制定了建筑施工企业资质与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动的管理办法,建立了一把手负总责、各部门分工协作的管理机制,开展了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防护的专项整治,使安全生产形势保持稳定。全省四级以上安全事故和死亡人数分别比上年下降5%和4%。

  清理拖欠工程款成效显著。去年是实现国务院确定的三年内基本完成清偿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的最后一年。为确保全省清欠目标和任务的完成,在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各市州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们不断加大清欠力度,强化清欠措施,取得显著成效。截止年底,全省已清偿拖欠工程款463929.83万元,占拖欠总额的99.27%,清欠比例位居全国第6位。已圆满完成政府投资工程拖欠工程款的清偿工作。房地产等社会投资项目已清偿258239.89万元,占房地产等社会投资项目拖欠总额的98.7%。

  (七)行风建设进一步加强,行业形象有新的提升

  去年,根据省纠风办的统一安排,我们认真开展了市政公用事业行风评议,强化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加强建设系统执法监察,防止和纠正建设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加强法制建设,提高了依法行政能力,促进了建设工作的和谐发展和干部队伍的健康成长。信息化建设有了新的拓展,城建档案工作进一步加强。以创建服务性城建为目标,以创建文明单位、文明行业、文明系统为载体的精神文明建设广泛开展,至目前止,全省建设系统被评为"全国精神文明创建先进单位"1个,被中央文明委表彰的"全国文明单位"2个,被建设部确定的"全国创建文明行业示范点"3个,被建设部、团中央授予全国"青年文明号"25个,受省委、省政府表彰的精神文明单位49个,省级"创建文明行业工作先进单位"7个。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深深体会到,之所以取得这些成绩,一是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战略部署,工作重点明确,措施得力,如"百镇千村"示范工程建设、规划效能监察、建筑节能、房地产宏观调控等。二是坚持把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作为工作的着力点,将工作重心逐步向民生民本工程转移,如道路维修、背街小巷改造、住房保障制度建设、环境整治等。三是坚持突出地方特色,把握重点,建设亮点。各地紧密结合实际,发挥优势,努力提高城市品位和建设档次。四是锐意改革,开拓创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量大面广,工作压力大,各地勇于改革,锐意进取,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回顾总结一年来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全省建设工作还存在一些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城市规划综合执法手段不硬,规划的集中统一管理在一些地方不够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建设工作的政策在一些市州落实不到位,市场监管力度不够;建筑节能和"禁实"工作发展不平衡,节能技术、节能材料供给不足;房地产市场受土地价格、税费、节能材料影响,稳定住房价格压力较大;城市功能不尽完善,城市管理堵疏结合做得不够好,体制机制上还存在一些需要探讨的问题等等。对于这些问题,在新的一年里,我们要采取切实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二、2007年全省建设工作的主要任务

  2007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一年。不久前召开的省委八届十一次全会,着眼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审议通过了《中共湖北省委关于解决当前群众切身利益若干突出问题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意见》,并就重点解决的十个方面的问题提出了明确的目标和具体措施,这是我省推进和谐湖北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城乡建设事业与人民群众利益息息相关,在实现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中有着重要责任。因此,2007年的全省建设工作,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省委八届十一次全会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部署,进一步调整工作思路,转变工作方式,以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创建城乡宜居环境、健全住房保障机制、提高城镇发展质量、解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为重点,强化城乡规划的综合调控作用,加强城乡建设和管理,推进建筑节能和资源节约,提高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管水平,深化建设事业各项改革,确保全省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地发展。

  2007年,全省城乡建设事业发展主要目标:一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同比增长10%,达到200亿元左右。二是房地产开发投资512亿元,竣工面积1760万平方米,同比分别增长6%左右。全年新增归集公积金100亿元以上,新增个贷发放额35亿元,资金运用率达到65%以上。三是实现建筑业总产值1600 亿元,同比增长15%。四是村镇建设完成投资130亿元,同比增长11%,在完成去年500个示范村整治的基础上,启动新一批500个示范村整治工作。五是新建建筑执行50%节能标准,地级以上城市、直管市城区新建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达到100%,"禁实"达到100%;县级市和县城城区新建公共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和"禁实"分别达到100%;被列为国家第二批限时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的13个县级市城区"禁实"达到100%。

  为了实现上述奋斗目标,我们要努力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强化规划调控作用,提高城镇发展质量

  加强规划编制与审批工作。围绕《湖北省城镇体系规划》提出的城镇发展构想,完成《武汉城市圈城镇布局规划》、《襄樊都市区规划》的编制和审查。建立城市圈规划局长协调机制,推动区域城镇协调发展。研究完善城市规划报批程序,协助建设部完成襄樊、荆州城市总体规划审查,抓好黄冈、咸宁、安陆等城市的总体规划审查和报批。深化城市总体规划,规范各类专业规划编制行为。加强城市近期建设规划和居住用地布局规划,为解决中低收入者住房提供规划保障。继续推进全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和"四线"规划管制制度建设,不断强化脆弱资源保护工作。

  深化规划效能监察。继续开展"城市规划效能建设年"活动,强化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加大制度规范和创新力度。加强城市规划监督管理,研究推进城市规划督察员制度。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集中统一管理,将各类园区、近期建设开发地区、城乡结合部和重要生态敏感地区作为重点地区,切实加大规划实施的执法力度。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效能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做好全省城市规划效能建设与监察总结表彰工作。

  积极推进城市规划信息化建设。加大全省城市规划数字化办公系统平台在日常工作中的应用,积极推进全省城市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做好城市规划公众网站建设和公示规范工作,正式启用城市规划"一书两证"管理系统,提高城市规划工作质量和水平。

  (二)加强住房保障体系建设,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住房问题是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之一。做好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工作,引导建立符合省情的住房建设和消费模式,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保持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是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基础。

  切实改善住房供应结构,做好住房保障工作。今年上半年,所有市州都要制定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规划,并及时将经济适用住房的区位位置、建设规模、建设工期、销售情况等向社会公布,加快建设和上市进度。今年,全省城镇计划建设经济适用住房216.53万平方米,力争在"十一五"期间,全省经济适用住房竣工1400万平方米,占住房竣工总面积的20%,累计改善17.5万户低收入家庭的居住条件。健全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制度,明确经济适用住房套型面积控制标准,在用地、价格、销售、交易等环节建立系统的管理规定,杜绝超标建房,严格审核购房对象,确保经济适用住房真正用于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继续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保证住宅有效供给,稳定群众预期。认真贯彻落实廉租住房政策,完善廉租住房制度,加强廉租住房的建设和管理,确保在年底以前,对全省最低收入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6平方米以下的家庭,做到应保尽保。大力发展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凡新审批、开工的商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含经济适用房)所占比重达到当地年审批商品住房总面积的70%以上,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的需求。召开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会议,加强公积金监管,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继续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整顿,规范市场交易行为。开展全省房地产交易专项整治,全面施行商品房预售网上备案,加强对估价与中介机构的监管,严格市场监测,规范交易行为。积极开展房屋产权产籍资料管理晋档升级活动,启动权属登记信息查询,实行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工作的规范化。

  进一步规范拆迁行为,强化拆迁管理。今年全省房屋拆迁规模控制在去年的规模内,并严格按计划实施拆迁。严格城镇房屋拆迁程序,对违反城市规划和拆迁工作程序,盲目扩大拆迁规模,滥用职权强制拆迁,挪用拆迁补偿资金等行为,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合理确定安置补偿标准,对被拆迁的低收入家庭优先纳入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房保障范围,有效解决安置补偿矛盾。切实做好拆迁信访工作,维护群众合法权益,防止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大力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进程,提高住宅建设质量。按照"四节一环保"的要求,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研发和推广使用先进适用的建筑成套技术、产品和材料,大力推进住宅建设的整体技术进步。总结我省住宅建设经验,对优秀住宅小区进行授牌和表彰,抓好康居示范工程,推动住宅性能认定工作,不断提升住宅建设质量。整顿和规范物业管理市场,配合物价部门解决好物业管理收费问题,建立和完善住房维修基金征管使用制度,保障和维护业主权益。

  (三)切实抓好"百镇千村"示范工程,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今年是实施"百镇千村"示范工程的第二年,我们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大力度,扎扎实实抓好这项工作。

继续推进示范村村庄整治。在巩固去年第一批500个示范村整治成果的基础上,启动抓好第二批500个示范村整治工作。按照《关于全省村庄整治工作的指导意见》和村庄整治技术导则,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技术服务,特别是县(市)规划、建设部门要切实履行好村庄整治的指导、服务和监督职能,按照积极稳妥、量力而行、务求实效的原则,充分调动和依靠农民的积极性,确保村庄整治健康有序进行。

  加大重点镇建设力度。组织编制完成全省重点镇供水、排水及污水、垃圾处理设施专项规划。支持重点镇供水管网延伸、垃圾处理、污水处理项目建设,选定适合小城镇污水处理的成熟技术,办好污水处理项目试点并逐步推广。加强居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逐步解决小城镇周边农民饮水安全问题,进一步提升重点镇基础设施建设配套水平。做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工作,指导已列入国家和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村镇做好保护规划。组织编制《农房建设质量控制导则》,提高农房施工质量和抗震防灾能力。

  不断创新村镇建设管理机制。积极探索村镇建设管理模式,不断创新有利于村镇建设的管理体制和管理机制,建立健全村镇建设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对村镇建设工作的指导。要将村镇建设管理工作延伸到村,积极探索实行村民自治、民主管理的方式,逐步建立村庄整治管理的长效机制,巩固发展村庄整治成果。

  (四)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人居环境质量

  面对国家实行宏观调控政策、严格用地管理和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新形势,因势顺变,适时调整城市建设的发展重点,逐步将城市建设的重心从铺摊子、圈土地、扩大规模向完善功能、挖掘内涵、塑造特色上转变,向以人为本、关注民生和保护环境、节约资源、注重效益上转变,努力提高人居环境质量。

  进一步完善市政基础设施。要以环境治理为重点,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抓好垃圾和污水处理,全省城市生活垃圾集中处理率力争达到66%、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力争达到52%。认真贯彻实施国家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要求,组织开展"城市公共交通周及无车日"活动,强化公交场站建设,落实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扶持政策。加快城市道路、给排水、燃气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监管机制,确保营运安全。今年,全省新增公交车辆620台,新修城市道路500公里,排水管道600公里,燃气管道750公里。加强城市公共应急设施建设。做好城建维护资金归集工作,确保城市维护税费应收尽收,专款专用。要积极探索吸引社会资金和运用市场的办法,拓宽城建资金投融资渠道。要把有限的资金重点用于水、电、气、路、公交、环卫、绿化等基础设施,把那些可以产生投资回报的经营性项目推向市场,采取民建公助的形式加快建设步伐,改变传统的政府投资、政府建设、政府管理的模式,今年适当时候组织召开城市建设投融资体制改革工作座谈会,探讨在政府引导下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路子。

  大力开展创建园林城市和风景名胜区综合整治活动。把创建园林城市工作作为城市建设的重要抓手,对照园林城市的各项指标,加大投入,抓紧建设,推进创建工作深入开展,争取有更多的城市进入国家和省级园林城市行列。进一步加强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推广武汉、黄石、宜昌等城市街头小游园、公园绿地建设的经验和做法,大力开展社区绿化、庭院绿化、街道绿化,着力推进和实施城市绿化"3515"工程,即用3年时间,实现城市中心城区市民出行500米,就能见到一块至少1500平方米左右的休闲绿地,不断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城市绿化覆盖率。今年,全省新建园林绿地400公顷,植树400万株。深入推进风景名胜区综合整治,加快规划编制,规范景区经营活动,严格保护景区资源,建立健全风景名胜区监管信息系统和安全保障制度,做好武当山风景名胜区、清江风景名胜区国家自然遗产预备名录入选申报和"中国人居环境奖"的创建与推荐工作,努力建设天蓝地绿、水清林秀的优美人居环境。

  稳步推进市政公用事业改革。近年来,各地围绕城市市政公用事业改革进行了不少探索,取得了一些经验。同时也要看到,一些地方对市政公用事业的性质认识存在偏差,出现了将公交线路、城市供水等"一卖了之、放任不管"、"线路经营权私下倒卖"、"挂靠经营、个人承包"等情况,造成不少社会问题。应当明白,市政公用事业事关国计民生,属于社会公益性行业,不能把市政公用事业改革等同于一般厂矿企业的改革。要坚持公用事业的公共属性,坚持国有主导、多方参与、规模经营、有序竞争,通过引入市场机制,改进管理方式,转变经营模式,降低成本,提高效益。市政公用行业情况复杂,改革的政策性很强,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一定要从本地实际出发,正确处理好公益性和经营性的关系,垄断性和竞争性的关系,根据不同行业的实际情况,因地因企制宜,确定不同的改革形式和方案,审慎地推进市政公用事业改革,确保市政公用事业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市场监管,落实特许经营制度,确保公众利益和公共安全。

  (五)加强和改进城市管理工作,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城市管理是建设行业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城市政府的重要职责。城市管理的根本目的是为市民提供和谐有序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为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创建良好条件。要克服城市建设"重建轻管"的倾向和"城市管理老大难"的畏难情绪,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市管理工作,创新城市管理机制,努力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进一步完善城市管理体制,创新工作机制。要明确市、区、街在城市管理中的职能定位,按照重心下移的原则,发挥区级部门在城管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和街道在城管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把城市管理任务层层分解,把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人员,建立起市、区、街相互衔接、合理分工和规范高效的管理体制。要积极开展"城市管理进社区"活动,主动和公安、工商、环保等部门协调配合,和区、街办、社区居委会密切合作,争取他们的支持。城市管理必须坚持群众参与的原则,通过建立"门前四包"、"庭院三包"等参与机制,确保城市管理的社会责任落到实处。要加快城市管理信息化建设,完善城管指挥体系,继续推广武汉市江汉区数字化城管试点的经验,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严格执法,加大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力度。认真贯彻实施《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按照去年全省城管工作会议要求,加大城市环境整治力度。当前,要把整治违章建设、无证经营、非法张贴、污染环境等行为作为重点,规范车辆停放、垃圾清运、广告设立、摊点经营秩序,不断改善市容市貌。要着力治理与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背街小巷和居民小区,切实改变脏乱差现象。建立和完善城市管理责任考评机制,落实城管执法责任制,加强对城市管理执法的监督,规范执法行为。要重视抓好县(市)所在地城镇的建设和管理,更好地发挥县(市)城连接城乡、带动周边、促进区域发展的作用,今年适当时候,将组织召开全省县(市)城建设管理经验交流会,研究加强县(市)城规划建设管理问题,全面提高县(市)城建设质量。

  标本兼治,抓好城管执法队伍建设。要按照城市常住人口万分之三至五的比例标准,配备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切实解决城管执法力量不足的矛盾。积极争取政府财力投入,保障城管装备和执法人员所需经费。加强城管监察队伍法律知识、专业知识、职业道德的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城管执法队伍素质。要更新管理理念,认真研究解决城管执法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坚持以人为本,坚持疏堵结合,积极做好疏导工作,切实把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与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统一起来,把维护公共利益与维护弱势群体利益统一起来,做到既严格执法,又有情操作,树立文明执法的良好形象。今年,将在荆门市城管监察支队建立城管执法培训基地,组织城管执法部门负责人分批挂岗培训,努力打造城管队伍的新形象。

  (六)完善建筑市场监督管理机制,不断提高工程质量和安全水平

  推进建筑业产业结构的优化和升级。在推进建筑业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基础上,着力优化产业结构,培育骨干企业,提高产业集中度。继续推进行业资产重组、强强联合,支持企业做大做强,扶持一批条件较好的企业晋升一、二级资质,培育"专、精、特、新"专业企业。大力发展劳务分包企业,放手支持民营企业发展,不断增强建筑业发展的动力和活力。实施品牌战略,加快科技进步,加强对建筑业发达地区的指导,全面提高建筑业的整体素质和竞争力。鼓励有能力的建筑业企业和大型勘察设计企业拓宽服务领域,开展项目管理和项目总承包,支持中小型勘察设计企业突出主业做精做专形成特色。全省勘察设计业力争实现营业收入170亿元,人均营业收入30万元以上,同比增长10%以上。

  积极推进建筑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加快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探索建立全省统一的市场监管平台、监管标准和奖惩机制,建立和完善建筑市场监管综合信息系统,提升建筑市场监管水平。严格执行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制度,加大对市场监督检查和对不良行为的处罚力度,制定建筑业企业和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监督检查办法,规范中介机构市场行为。进一步完善劳务分包制度,使建筑劳务分包交易规范化、透明化,农民工基本被劳务企业或其他用工企业直接吸纳,禁止"包工头"承揽分包业务,严厉打击转包、资质挂靠和违法分包行为。研究制定加强招标投标管理的措施,抓好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行为的监管,依法规范招标代理活动。继续认真落实国家和省政府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要求,加强项目监管,严格工程价款结算,配合有关部门建立建筑业企业工资支付保障制度,逐步建立预防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长效机制。

  强化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要以住宅和大型公共建设项目工程质量为重点,推进工程质量的整体提高。全面推行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系统,加强勘察设计质量动态监管。总结推广创建无质量通病住宅和实行分户验收工作经验,加强工程质量巡查,开展省优质工程和结构优质工程评选活动,组织专家从技术管理、质量控制、工艺工法等方面加强指导,打造建筑精品。制定加强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完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实施细则,规范竣工验收工作。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加大对各市州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目标考核,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管理办法,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实施处罚,规范三类人员考核、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等基础工作,落实监理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重点监控管理、安全监督巡查、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工作,加强地下管线等重要工程项目档案的收集管理,开展创建 "文明安全生产工地"和"安全生产月"活动,完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努力降低事故发生率,力争杜绝三级以上重大安全事故。

  (七)加快建设科技创新,推进建筑节能和资源节约

  完善监管体系,规范行业节能。抓好《湖北省建筑节能管理办法》的贯彻实施,建立建筑节能和"禁实"、"禁现"工作目标责任制和考核制度,完善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加强对建筑节能和"禁实"、"禁现"的监管。在大城市开展大型公共建筑能耗检测和调研,启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以建筑节能为重点,大力推进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环保,加快散装水泥发展,加大农村推广散装水泥工作力度,积极建设节约型城镇。

  加快科技创新,推广先进技术。围绕建设领域的重点工作,研发推广先进适用的技术和产品,编制颁布并实施重点领域的地方标准和标准设计图集。充分发挥墙革基金的调节作用,引导新型墙材规范生产。全面实施建筑节能见证取样制度,大力增强各地建筑节能检测能力。鼓励各地在全面实施建筑节能标准的同时,积极采用可再生能源,推广太阳能和地热能在建筑中的应用。继续推进建筑节能和建设科技示范工程建设,通过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可再生能源等示范工程建设,促进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研发和推广。

  加大宣传交流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建筑节能和"禁实"工作直接关系到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要深入加大宣传,深化目标考核,研究制定建筑节能的经济激励机制和节能服务机制,努力营造全社会重视实施建筑节能和"禁实"的良好环境。加强国际、国内的合作与交流,不断探索观念创新、政策创新、制度创新和技术创新,促进全省建筑节能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八)进一步转变职能和改进作风,树立良好行业形象

  建设部门的工作关系到政府形象,涉及到群众利益,影响着社会和谐。我们一定要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进一步转变职能,提高素质,努力树立依法行政、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

  认真抓好干部培训。今年将举办县(市)建委主任、建设局长培训班,重点培训新上岗或未经培训的县(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干部,以提高贯彻科学发展观和驾驭建设工作全局的能力。同时,组织部分领导干部赴国外培训,学习发达国家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经验。继续开展建设行业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培训、项目经理培训和继续教育,年培训和继续教育9万人以上;大力加强建设行业生产一线工人培训与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年培训与鉴定6万人以上;抓好全国建设行业阳光工程培训十个基地的申报与建设,完成阳光工程培训2万人以上。完善执业资格制度,认真落实人才培养责任制。加强技能紧缺人才示范基地的建设与管理,基本完成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配套建设。充分发挥建设行业相关协会、学会的积极作用,推进全省建设人才队伍建设。

  创新建设行政管理机制。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规范市场准入,完善市场监管。大力推进依法行政,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抓好行业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开展"五五"普法,切实做好立法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履行责任。继续深入贯彻省人民政府关于理顺城镇规划建设管理体制的有关要求,强化管理职能,健全管理机制,整合管理资源,努力形成工作合力。创新政府管理方式,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和行业信息化工作,办好政府公众网站,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深入开展"八荣八耻"宣传教育,建立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完善源头治理各项制度,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扎实有效地做好建设系统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以文明单位、文明行业、文明系统为主要内容,以人民满意为目的、提高服务水平为重点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进一步推行和完善社会服务承诺制,自觉搞好行风评议,巩固扩大行评成果,大力宣扬荆门市城管监察支队、武汉市公交集团第五公司女驾驶员王静、潜江市市政工程管理处维修工余培军等一批行业先进典型,力争用两到三年时间将全省建设系统建成文明系统。

  同志们,做好今年的各项工作意义重大。我们一定要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同心同德,埋头苦干,为把我省城乡建设事业不断推向前进,为构建和谐湖北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借此机会,我也衷心地祝愿同志们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创造新的业绩,取得新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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