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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正义是构建和谐社会的灵魂
作者来源日期: 2007-11-06 浏览次数:

    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大报告中强调要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不断促进社会和谐,在代表和广大干部群众中引起热烈反响,成为大家关心的话题之一。

    公平正义既是人类衡量美好社会的一个标准,亦是人们评价社会政治文明的一杆标尺,更是共产党人执政为民的必然

要求。就当代中国而言,公平正义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处于非常关键的基础地位。没有它,社会的诚信友爱、安定有序、充满活力等都将无法实现。因此,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务必紧紧抓住公平正义这个灵魂。

    现代意义上的公平指的是一种合理的社会状态,它至少应该包括社会成员间的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过程公平和结果公平。权利公平就是指公民的权利不因职业和职位的差别而有所不同,其各种合法权利可以得到同等的保障与尊重;机会公平就是指公民能普遍地参与社会发展并分享由此带来的成果;过程公平就是指公民参与经济、政治和社会等各项活动的过程公开透明;结果公平主要是指分配上兼顾全体公民的利益,防止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

    一定意义上说,一部人类社会发展史,就是一部人民群众不断争取公平正义的斗争史。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人民群众的生活得到了很大改善,但也出现了一些新的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产生了一些不公平的现象。据媒体报道,联合国开发计划署认为中国目前的基尼系数为0.45,占总人口20%的最贫困人口占收入和消费的份额只有4.7%,而占人口20%的最富裕人口占收入和消费的份额高达50%。这表明,中国社会的贫富差距已经突破合理的限度。这将导致:经济发展方面,影响消费增长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社会方面,不利于形成橄榄型的社会阶层结构,增加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利益冲突,严重的还会干扰社会稳定。

    邓小平说过,社会主义的本质就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贫困、消灭两极分化,最终共同富裕。我们搞改革求发展的一个重要目标就是要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体制改革,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推动建设和谐社会。”共同富裕是公平正义的前提,公平正义是社会和谐的灵魂。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与社会和谐,是我们长期奋斗与追求的目标。坚定不移地把公平正义作为促进社会和谐的灵魂,我们就能够解决好改革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我们就一定能够让社会更加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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