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特大城市城建改革协作会起源于计划单列城市城建改革协作会。
计划单列市出现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是让一些大城市在国家计划中实行单列,由国家直接下达计划,在经济上享有相当于省一级的计划决策权和经济管理权。设立计
划单列市的目的是要解决条块分割、城乡分割,逐步探索出一条以大城市为依托的经济区,政治与经济适当分开来发展经济的路子。
1983 年 2
月,国务院批准重庆市试行计划单列,随后设立了一批城市为计划单列城市。
1984年,重庆、武汉和沈阳作为单列城市一起发起了全国计划单列城市城建改革协作会。第一届会议在沈阳召开,大会就如何利用好国家政策推进城市建设进行了研讨。随后,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先后在重庆、武汉召开。
到1993年,计划单列市已扩大到16个,分别为:沈阳、大连、长春、哈尔滨、南京、杭州、宁波、厦门、济南、青岛、武汉、广州、深圳、成都、重庆、西安。
同年,国务院决定撤销省会城市的计划单列,计划单列市只剩6个。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宣布原先16个计划单列市行政级别为副省级,包括10个副省级省会城市和6个计划单列市,而这些城市统称副省级城市。至此,大会更名为全国特大城市城建改革协作会,大会围绕建设业的改革以及城市建设投、融资体制就各城市如何发挥建设委员会行业主管部门的作用进行了研究讨论。
今年是全国特大城市城建改革协作会第23次会议,会议在武汉召开,共有21个特大城市参加了会议。大会以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城建为主题,围绕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市功能;加强村镇建设,统筹城乡协调发展;落实科学发展观,做好节能减排工作的主题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与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