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委副主任彭浩
2008年4月10日
同志们:
经研究决定,今天召开2008年全市工程建设管理工作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全市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07年工程建设管理工作,部署2008年工程建设任务。
一、2
007年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回顾
2007年,我市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在省建设厅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认真贯彻全市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构建“创新武汉”、“和谐武汉”的目标,扎实工作、勇于进取,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推动了我市工程建设管理事业蓬勃发展。主要成效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一)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
大力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放手发展民营企业,鼓励和支持企业多元化发展,提高了我市建筑业的整体素质和竞争力,建筑业在我市经济发展中的拉动效应明显,建筑业总产值逐年快速递增,2007年,我市建筑业施工企业总数发展到2823家,从业人员近43万人,实现总产值1078亿元,比上年增长16%。继续加大建筑企业的改革力度,支持骨干企业做大做强,引导企业加大自主创新力度,引进先进施工技术和先进管理,鼓励企业开拓市场,大力推广武汉建工股份公司施工总承包经验,积极支持有条件的建筑企业开展工程总承包试点。目前,每个区都重点扶持1—5家企业。特别是黄陂、新洲、汉南等区出台了相应政策,建筑业支柱产业地位显著,成为当地的纳税大户。
(二)深入推进建筑领域节能减排,行业集约能力得到提高
认真贯彻节能减排的基本国策,对新建建筑严格实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建筑节能审查备案率达到100%。全年新建节能建筑1425万平方米,节约能耗11万吨标准煤。积极推动既有建筑、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建管体系建设,组织完成了我市389栋国家机关办公建筑与大型公共建筑能耗普查,并对第一批共26栋建筑进行了能源审计和能效公示准备。启动低能耗、超低能耗、绿色建筑和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示范工程13个。
围绕“两型社会”建设,以发展循环经济为出发点,大力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新增新墙材生产能力4.8亿标砖,节约能耗3万吨标准煤。继续巩固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工作成果,由“禁实”逐步向“禁粘”拓展,关闭、停产36家粘土砖生产企业。将推广散装水泥、商品混凝土和商品砼浆工作向远城区和农村地区延伸,全年使用散装水泥量450万吨、商品混凝土786万立方米,完成商品砂浆试点68个,散装水泥和商品混凝土使用率分别达到63.3%、98%,实现节能减排综合经济效益达2.03亿元。积极推广应用节能、节地等新技术、新工艺,万元建筑业增加值能耗下降4%。我市建筑节能工作受到建设部节能减排专项检查组高度评价。
(三)完善监管体系,确保了工程质量安全
牢固树立依法监管理念,进一步完善设计与施工监督管理工作程序,深入开展工程质量奖优治劣活动,监督工作到位率100%,无重大质量责任事故发生。全年建筑工程竣工2330项、面积2250万平方米,合格率100%,创优质率36.95%。全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加速推进,重点工程建设成效显著,参建各方质量责任明确,质保体系运转有效,均能按照设计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突出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桥梁、隧道等为监督重点,从严控制重点部位和关键工序质量,整体情况发展平稳,质量处于受控状态。建设工程全年创国家优质工程“鲁班奖”2项、省优质工程“楚天杯奖”
59项、“黄鹤奖”155项。
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积极推行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工作,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为,加强了以脚手架、模板支撑、超重机械、在建工程内住人等为重点的专项整治工作,采取“一停工、二约谈、三通报、四暂扣、五监控”的方式实施严格监管,针对不同时期和季节开展专项检查,全年共集中普查在建工程2810项,检查起重机械设备619台(套),检查脚手架1325个,累计查处各类安全隐患5100余处,下达整改文书540份,及时消除了一批安全隐患,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下降23.1%、14.3%,因工死亡率控制在上级下达的责任指标内,安全伤亡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在迎接国务院、建设部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活动中得到了充分肯定。
加大对勘察设计质量的监督管理力度,全年通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1345项、市政工程施工图审查234项。加强深基坑设计监管,完成217项深基坑设计方案论证,在全国率先实行深基坑工程设计注册师制度,全年未发生深基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城建档案服务水平有了长足的进步,竣工工程档案收集率达到91%,跟踪指导服务率达到100%。
(四)加强工地管理,文明施工水平有新的突破
以“六城会”、“八艺节”为契机,组织开展了40天的文明施工综合整治活动,修订完善了文明施工管理八条技术标准,制订拆除工程管理标准,加大了对重要路段、车站码头、窗口地带工地的监管力度,采取日查和夜查的方式,深入每个施工现场,严格标准,对不文明施工行为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置,限时整改,及时发现和处置不文明施工行为20起,建筑工地、市政工程带泥上路、噪声扰民等行为得到及时查处和整改。
继续推广建筑工地生活设施标准化建设,改善以农民工为主体的建筑务工人员生活环境和作业条件,新建标准住房23万平方米,开办农民工学校50所。积极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民工素质。我市建筑工地农民工生活环境和作业条件的改善受到了建设部、农业部、劳动保障部的肯定和新闻媒体的关注。
进一步推广建设工地远程监控系统建设,对126个重点建设工程和深基坑工程实施了视频监控,打造建设工地数字化管理,重点治理建设工地带泥上路和控制施工扬尘,圆满地完成了全年文明施工管理工作目标。
(五)坚持多管齐下,行政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
整合执法监督管理资源,市级建设行政综合执法工作顺利启动,组织实施了我市首次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综合执法检查。与市检察院、监察局、工商局联合发布实施了《武汉市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与公示办法(试行)》,将不良行为认定和处理纳入我市建筑市场综合执法的查处范围,对39起不良行为进行了公示,严格限制不良行为的市场行为,严格准入和退出机制。加大了对安全生产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严肃处理了“四个一批”,暂扣了11家施工企业安全许可证,暂停了6家单位招标投标资格,给予2家施工企业降低资质等级处理,19家企业列入重点监控企业名单。不断规范勘察设计质量行政执法工作,严肃查处了一批违反施工图审查规定的行为,作出处罚24项,处罚金额183.5万元。
(六) 创新管理,建设市场进一步规范
深化工程建设管理体制改革,如期完成并启动了基本建设项目五大并联审批在设计、验收两大环节并联审批的改革,同时对行政管理事项进行了认真清理,对所承担的108项行政管理事项通过精简、合并、转移减少至32项。对我委唯一的行政审批事项施工许可,严格按法律法规进行规范,将过去前置把关的28项行政管理事项减少到6项,为市场主体提供了完善的优质服务,满意率达96.2%,全年核发施工许可证1669个。
围绕招投标活动中存在的围标串标现象,大胆创新技术规则,实施电子监控,严格工程项目招标条件的审查把关,出台了国有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三个文件,从改革资格预审方式,完善评标定标办法,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代理行为的监督,减少监管工作的自由裁量权,实行招标限制等五个方面遏制围标串标行为的发生,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迈出了坚实的步伐。
劳务分包队伍的建设方面取得了突破性的成效,劳务分包队伍数量和质量大幅提升,全年分包项目458项,合同备案率达到85%,基本实现“包工头”退市的预期。
认真贯彻落实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加强工程竣工结算审查和合同价款履约的监督管理,重点对安全生产措施费、文明施工措施费和违反合同约定拖欠工程款、农民工工资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每月对社会发布主要材料价格信息,每季度测算发布一次工程造价指数。
认真开展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回头看”工作,会同清欠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组织开展专项检查,采取有效措施,落实责任,加强督查,分类解决,督促欠款单位依照还款计划偿还欠款。积极处理拖欠款投诉,全年解决拖欠工程款3500万元,涉及农民工工资160万元;处理清欠督办件44件,办结率96%。同时,发挥部门职能作用,联合把关,对现有的防欠措施作了进一步完善和细化,建立防止新拖欠的工作机制。
上述成绩的取得,是全市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者和广大建设者辛勤工作、共同努力的结果,特别是在我市遭受了50年一遇的雨雪冰冻灾害期间,建管部门根据全市统一部署,迅速启动应急机制,组织武建集团、市政集团、中建三局等24家骨干建筑企业进行供水抢修,出动22000余人次、车辆5000余台次参加抢修,完成供水抢修任务4567件,保障了城市安全和市民的正常生活,涌现出一大批建设管理先进单位和个人。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我市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特别是建筑市场执法力度不够、建筑产业结构优化不够、拆除工程尚未进入正轨等问题,还需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2008年工作目标和任务
2008年,全市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要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全市建设工作会议的部署,抢抓“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历史机遇,坚持科技创新,完善工作措施,强力推进节能减排工作,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推动我市建筑业又好又快发展。
主要目标和任务是:实现建筑业总产值1170亿元,每万元建筑业增加能耗降低4.5%;全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无重大质量责任事故;全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无重大安全事故,因工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上级下达的指标范围以内;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中心城区、远城区城关镇、工业园区文明施工现场达标率100%,重点建设工程和拆除工程降尘措施落实到位;房屋建筑工程报建率、合同审查备案率达到100%,国有投资工程公开招标率达到100%;改善和新建农民工施工现场标准化简易住房20万平方米;施工图设计执行节能标准100%,在建房屋建筑工程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率100%;中心城区商品混凝土使用率达98%、散装水泥使用率达75%。;施工图审查备案率100%;建筑工程服务满意率95%以上;竣工工程档案收集率达到90%,档案跟踪指导服务率达到100%。
(一)坚持科技创新,提升建筑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加快培育我市建筑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进一步完善鼓励科技创新的政策保障体系、激励机制和市场环境,着力突破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加快形成以科技进步和创新为基础的竞争优势。特级企业和骨干企业要加强与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合作,在三年过渡期内按建设部要求建立研发中心,并尽快取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研成果。要借助社会力量,加强工法、专利的研发和申报,在规定期限内达到3项国家级工法、8项以上有效专利、1项发明专利的标准要求。今年,我委将组织力量对企业研发中心建立和工法、专利的研发申报情况进行专项调研。
促进科技成果向生产力转化。抓好科技示范工程的创建,推动创新成果向企业集中、创新政策向企业倾斜、创新人才向企业流动,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特级企业要加大科研经费的支持力度,每年的科技经费不得少于营业额的0.5%。
加强建筑业科技创新创业载体建设。重点开展建筑业技术公共服务、技术成果交易、创新创业融资服务和人才服务等平台建设。积极跟踪建筑领域前沿技术,按照建筑工业化导则的要求,以技术为先导,采用先进、适用的技术和装备,在建筑标准化的基础上,发展建筑构配件、制品和设备的生产,加快我市建筑工业化进程。
(二)以构建“两型社会”为契机,深入推进建设领域节能减排
进一步提高新建建筑节能水平。对新建建筑严格执行节能50%的设计标准,积极研究制定居住建筑节能65%的标准,加紧建立建筑能效测评与标识制度,在新建的住宅小区和大型公共建筑中逐步试点、推广。积极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建立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对20栋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进行能耗统计、年内进行能效公示试点,完善能效测评、能耗统计、能源审计、能效公示、用能定额、节能服务等各项制度,研究能耗定额标准与用能系统运行标准,逐步建立超定额加价制度,促进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运行和节能改造,争取到“十一五”末,我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总能耗下降20%。
努力建设“绿色工地”。建立建筑业能源消费统计及考核体系,制订单位建筑工程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的能耗定额标准及考核办法,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实行建筑节能降耗考核目标制。进一步发展散装水泥和商品混凝土,在巩固城区工作成果的基础上,继续向远城区和农村地区延伸。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推广应用预拌砂浆,强化工地降尘等文明施工措施,努力减少粉尘等污染物的排放。继续开展禁止生产、经销和使用实心粘土砖工作,督促各区关停粘土砖生产企业35家。大力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促进钢结构及装配式建筑的产业化发展,鼓励建筑垃圾、粉煤灰、炉渣等固体废物的资源化利用。
加快节能技术创新。大力推动节能技术和可再生能源在建设工程中的规模应用,自今年4月1日起,新建的12层及以下住宅和部分热水量需求较大的公共建筑必须同步设计、施工和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积极推进路灯节能改造,应用新型低能耗路灯,对部分路段安装节能设备,试点智能化控制,努力降低能耗。
(三)以完善管理和监督机制为突破口,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
进一步加大工程设计、施工质量监督力度。坚持施工图定期调审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监督方式,抓好住宅工程主体质量监管,将监管的重点向使用功能、质量通病治理等方面延伸,切实抓好桥梁、隧道、地铁和深基坑工程的质量管理,落实责任措施,提高全市工程质量水平。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全面实施安全质量标准化创建达标工作,促进工程质量和安全文明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力争全市
建筑施工现场100%达标,中心城区示范工地创建率50%,远城区达到40%。强化安全监管,深入开展排查治理隐患工作,抓好专项整治,严肃查处安生生产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坚持处理“五个一批”。加强房屋拆除工程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实行房屋拆除企业资质管理,及时掌握信息,纳入监管范围,确保房屋拆除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落到实处。强化重点建设工地、房屋拆除工地的防尘工作,落实防尘降噪的各项措施,努力构建和谐文明工地。依法加强对个人住宅建设的监管和服务指导,推进质量安全管理机制建设,逐步建立规范的管理秩序。加强城市地下管线档案的建设管理,对城市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实行“集中收集、统一管理”,为城市建设和防灾、救灾提供信息支持。
改善建设行业务工人员和施工现场环境。进一步扩大标准化简易工房的覆盖面,在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工程造价1000万以上的工地上全面建立农民工业余学校,强化对从业人员的准入培训和岗位技能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综合素质,推动从业人员的进步和成长,加快实现由农民工向现代产业工人的转变。
切实解决农民工工资和工程款的拖欠问题。依据相关法规,建立防止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长效机制,催生工程担保制度出台,防止新的拖欠发生。继续强化劳务分包市场的管理,从劳务合同备案工作延伸到依据《劳动合同法》要求,督促劳务企业与务工人员签订规范的劳动合同,依法规范劳动用工行为。
(四)坚持依法行政,推动市场环境进一步好转
公开透明地履行行政职能。继续按市委、市政府行政体制改革的精神,完善行政审批工作机制,进一步简化程序、落实责任、规范运作,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坚持以市场需求和行业发展为导向,实施高端放开、低端准入等手段,花大力气、下大决心、用硬措施建立和完善建筑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坚决把不符合施工生产条件、严重失信、违法违规企业清出市场,改变过去只进不出、只升不降的局面。
深入开展建设市场监管。加强对市场各方主体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检查,整合管理资源,提高行政效率,在市级建设管理中实行综合执法。继续完善招投标制度,以贯彻实施国家发改委、建设部等九部委〔2007〕56号令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市建委武建〔2007〕142号等三个规范化文件,认真调查研究,从政策法规建设和技术操作规程的运用结合上,分步骤、分阶段地做好基础工作,努力在防治腐败和选好队伍之间、规范程序和提高效率之间找到结合点。大力推行业主支付保函和施工企业履约保函,明确相关主体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贯彻落实《湖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建立动态的工程计价和价款履约行为监管机制,推行施工合同价款履约监管手册。创新政府投资工程的造价监管方式和方法,建立建筑材料价格突变的反应和应对机制,及时发布材料价格信息。加大工程造价咨询市场监管力度,规范建筑工程计价秩序。
大力加强诚信体系建设。按照市建委与市检察院、市监察局、市工商局联合制定的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与公布办法,纵深推进不良行为记录和发布制度,建立信用信息收集、整理、发布的基本框架,尽快实现项目和个人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为加强诚信管理提供现代化手段,促进市场的规范化运作。
(五)加强作风建设,增强建管系统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在我市改革发展的关键阶段,市委、市政府对行政体制改革工作提出了全新要求。市、区建设管理部门要努力转变工作作风,借鉴先进省、市好的做法,围绕我委行政体制改革工作,努力提升窗口服务功能,优化场地建设和提高网络信息化水平,在打造好我市建筑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竞争的同时,强化有形建设市场的政务服务功能。要进一步增强事业心责任感。勤于学习新知识,善于接受新理念,下功夫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强化岗位意识、责任意识,对关键环节和重点工作一抓到底、务求必成。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坚持服务基层、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把工作重心转移到为转型建设、为企业做强做优服务上来,推动由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转变,不断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效果。要注重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指导水平和服务本领,培育团结和谐的气氛,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坚持廉洁执法、文明执法,确保不发生问题。
同志们,做好2008年全市工程建设管理工作任务艰巨,意义重大。让我们在十七大精神指引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强烈的责任感和奋发有为的工作精神,切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全面推动武汉建筑业又好又快的发展,为武汉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